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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金斗陈涌泉给您说过的相声》 李金斗、陈涌泉 文物出版社 2011-10
甲 我最近开了一所医院。
乙 什么医院?都治什么病哪!
甲 叫做违反交通法规手术院,凡是出车祸的都要往我这儿送,我还请了一位外科专家。
乙 大夫贵姓?
甲 姓甄,叫甄敢治。
乙 这位专家有胆子。他都能做什么手术哇?
甲 什么手术都能做。
乙 您能给我举个例子吗?
甲 可以。比如你骑自行车在快车道上逆行。
乙 这就违反交通法规啦。
甲 这时由对面开来一辆八吨卡车,还挂着四吨拖车。
乙 这可够分量。
甲 由于你骑得太快又车闸失灵,你当时就和卡车来了一个快速接吻。
乙 什么叫快速接吻哪?
甲 就是撞一块儿啦!
乙 您就甭用名词儿啦!
甲 “咔!”一下子就把您的胳臂给轧断了!
乙 全断了吗?
甲 倒是没全断,就连着一点儿筋儿。
乙 还不如全断了哪!我总算捡条命。
甲 赶紧把您送到我们医院,先挂号还得交张相片儿。
乙 交相片儿干吗呀?
甲 因为你是交通事故,必须得存档。
乙 噢,好留案底。
甲 然后把你送到手术室,甄大夫叫着你:“老陈师傅!”
乙 “哎!”
甲 你的胳臂怎么折啦?
乙 我违反交通法规啦!
甲 不要紧,我这里有一台电锯。
乙 “电锯!干吗呀?”
甲 把你的胳臂锯下来……
乙 截肢呀?
甲 然后换上一个塑料的,你就可以出院啦。
乙 这塑料假肢能拿东西吗?
甲 不但能拿东西,吃饭写字都行。就是一样儿,掏钱包儿不成啦!
乙 噢,我成小偷儿啦?
甲 出院以后,你再也不敢骑自行车啦。
乙 我改步行啦。
甲 有一次,你横穿马路,一看过来一辆汽车,你撒腿就跑,汽车是躲过去啦,无轨电车又过来啦。
乙 好嘛,双车错!
甲 “咔嚓!”一下子,就由你大腿上轧过去啦!
乙 我走着过马路,怎么会把我给轧啦?
甲 因为你没走人行横道线。
乙 嘿!我又违章啦!
甲 又把你送到我们医院。
乙 还得挂号交相片儿。
甲 只挂号甭交相片儿啦。
乙 怎么?
甲 你交过一张啦!
乙 对,我来过一回啦!
甲 又把你推到手术室,甄大夫叫着你:“老陈师傅!”
乙 “哎!”
甲 你的大腿又折了。
乙 是呀,我又违章啦!
甲 不要紧,我这儿有一台电锯。
乙 又把这电锯拿出来啦!
甲 把你的大腿锯下来,换上一个塑料的,你就可以出院啦!
乙 不妨碍走路吗?
甲 不但走路,骑车上楼连跳舞都行,就是不能踢球啦!
乙 怎么?
甲 球来了一抬腿,球没出去,假腿飞啦!你还得追假腿去!
乙 我这不是出洋相吗?
甲 你这次出院以后,吓得不敢出门儿啦!可巧没几天金大妈娶儿媳妇,人家知道你不方便没敢请你,可是你最爱喝便宜酒。
乙 我怎么那么没起色呀?
甲 因为金大妈住家离你不远,又不过马路。
乙 对,走着就能去。
甲 可是你这个人最惜力,顺手就把你儿子的摩托车推出来啦。
乙 我倒是会开。
甲 就是没有驾驶证。
乙 我又无照开车。
甲 不过你车开得倒是不太快。
乙 也就是十几迈车。
甲 七十多迈。
乙 啊?!还不快哪?都快飞啦!
甲 你出胡同刚一拐弯儿,由对面过来一位老太太,腿脚又不灵,眼看就要撞上啦……
乙 赶紧刹车吧?
甲 不行,你一着急,手指头抽筋儿啦!
乙 那就跳车吧!
甲 跳不了啦。
乙 怎么?
甲 假腿搞坏啦!
乙 全赶一块儿啦!
甲 总算你手疾眼快,一扭把,老太太倒是没撞上,可是你撞在电线杆子上啦,“咔嚓!”一下子,你脑袋就撞啦!
乙 怎么撞得那么厉害呀?
甲 因为你没戴头盔。
乙 我这是自食其果!
甲 赶紧又把你送到我们医院。
乙 这回更不用办手续啦。
甲 不行,得挂号交相片儿。
乙 我已经来过两回啦。
甲 因为这回都瞧不出你的模样儿来啦!
乙 对,我脑袋都瘪啦!
甲 把你推到手术室,甄大夫叫着你:“老陈师傅!”
乙 我脑袋都瘪啦,还能答应吗?
甲 “你的脑袋啦,我这儿有一台电锯,把你脑袋锯下来,换上一个塑料的,你嘛……”
乙 就好啦!
甲 “就死啦!”
乙 噢,死啦!